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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代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校院”共建活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1

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让宪法走进校园,走进大学生的心里,搭建更多的实习实践平台,让同学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提升法治素养”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校院”共建活动。学校党委常委、副院长武艳出席会议并讲话,欢迎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一行到我校交流。

会上武艳和潘幼亭共同揭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人才孵化(培养)基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普法驿站”。

武艳为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幼亭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学院领导为沙河法庭庭长邵敏、副庭长刘敏颁发了校外导师的聘书。

武艳和潘幼亭共同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人才孵化(培养)基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普法驿站”揭牌。

武艳在致辞中对昌平区人民法院与我校法学系自2017年正式启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以来,法院对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乡村振兴、涉农法律研究等领域的支持表示感谢。昌平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嘉奖、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能够为诉源治理人才培养和普法宣传供丰富的经验指导,提供实训场地。“校院”的合作是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需求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的生动实践。

潘幼亭指出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独特优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北京农学院多年来一直承担北京市相关三农工作培训和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的工作,能够为诉源治理人才孵化提供培训支持。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能够为诉源治理人才孵化和普法宣传提供对口的人才基础。

11月5日昌平区与北京农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我们校院深度合作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良机。借此昌平法院与北京农学院联合建立诉源治理人才孵化基地,并在我院挂牌普法驿站,一方面能够实现审、学、研、人、平台五位一体的资源共享,为诉源治理培养优秀实务型人才。另一方面也将开启北京农学院与昌平法院合作的新篇章,开拓院校合作的新领域。

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党委书记赵和文,副书记、院长韩芳,副院长何美丽,学生工作负责人周旭平,法学教师党支部书记蒋颖,法学系系主任宋桂兰,辅导员代蕊及普法宣讲团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